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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林贷

惠林贷

来源:   时间:2019-12-10 16:33:25
(一)服务对象
1.适用范围:支持对象为林竹新型经营主体,包括林竹企业、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森林人家等。主要用于支持林竹资源培育、林竹业企业经营加工、林竹生态旅游和林竹康养等企业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2.申请条件: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遵纪守法,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连续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或有流转经营土地等;贷款用于“惠林贷”适用范围;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要素
1.贷款额度及期限:一是省级以上(含省级)林竹业龙头企业、规上企业单户200万元以内,对半年以内的林竹产品收储可提高到300万元以内;二是市级林竹龙头企业、林业专合社单户100万元以内;三是其他林业企业、家庭农场、林业专合社、专业大户、森林人家等单户50万元以内。
期限:用于林竹基地建设、生态旅游的,3年以内;用于林竹经营加工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的,2年以内;用于收储林竹原材料、加工营销林竹产品的,1年以内。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
3.担保费率:按融资金额的0.5%收取年度担保费,其中:县农担0.25%,市农担0.25%。
4.合作银行:邮储银行。
5.反担保措施: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银行共同协商设置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三)风险责任分担。银行30%、惠林贷基金(市农担)30%、区县政府40%的比例进行分担。

(四)工作流程简介

林业局推荐、分公司审查 市农担审批 签合同、放款 资料归档
林业局推荐→银担调查→银行出具尽调报告和审批表→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风险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查 市农担审核→市农担董事会(审委会)审批→董事会(审委会)决议返分公司 分公司出具担保函报银行→借款人、银行面签合同文本→借款人分别缴纳保费→落实反担保手续→分公司出具放款通知书→放款 分公司资料归档→分公司向市农担报备案资料归档

(五) 申请资料
1.《惠林贷融资推荐表》(一式四份);
2.贷款申请(包含融资额度、融资用途、企业简介、融资项目简介及效益分析、还款来源、还款计划等);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4.能佐证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