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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探索推进“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 专项贷”的意见

宜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探索推进“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 专项贷”的意见

来源:   时间:2021-09-23 16:54:59
各区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破解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融资难题,探索创新“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模式,经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前实施2020—2022年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以“6+3”现代农业园区和乡村振兴示范区为有效载体,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大力推广粮经、粮经饲立体种养循环模式为手段,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增加耕地面积和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基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市,助推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多作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主体带动原则。以市场为导向,采用政府搭台、农担担保、银行放贷的方式,以国有农投公司为主体,运用“国有农投公司+村集体公司+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等模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创新产品原则。坚持政策性、专业性、独立性原则,创新制定“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融资担保产品。
        (三)发挥效益原则。建立“政府基金+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含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通过财政贴息、补助担保费用、延长贷款年限、优惠利率等政策支持,降低贷款成本和风险,达到多方合作共赢。
        (四)协同推进原则。强化协商沟通配合,明确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以及银行、农业担保等金融机构责任,形成联席会商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0年全国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提出“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要求,省上下达宜宾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5.5万亩,预计2020—2022年3年建设高标准农田75万亩以上,力争达到100万亩的目标。通过探索创新“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运作模式,采取“政府部门推荐、农担公司担保、商业银行放贷,以国有农业投资公司为贷款主体”的方式,专项贷款融资提前实施2020—2022年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保新增耕地3万亩、力争达到5万亩以上。
        四、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整体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向中、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6+3”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及“三块地”(农村承包地、农民宅基地、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三权分制改革区域实施,通过“整村整乡推进、集中连片打造”的方式,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贷款推荐适度放宽审核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市农担公司出具推荐意见。区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储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办理“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申请,与区县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管理部门、农担公司共同指导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完成申报资料。
        财政部门:负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缺口,优先用于增大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的“6+3”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等建设。负责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向中、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参与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的核定流程、核定办法,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立项审查、核查验收工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验收核定的新增耕地及时纳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补充耕地指标库。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的情况下,支持将新增耕地指标在市内外交易,交易收入优先保障实施后续的高标准农田项目。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包装,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管理,协助做好“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有关工作。
        市农担公司:负责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项目信贷担保授信额度,加快审批进度,每个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宜宾市商业银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原则上不超过5年,要全额保障专项贷款资金,并对专项贷款资金利率给予优惠,原则上贷款年利率不超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点130BP(基点),并在满足信贷审批条件、完善信贷资料前提下,合理优化审查审批流程,缩短审查审批时间,切实提高信贷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
        区县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在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承担“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主体责任。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收益、统一还贷”工作职责,创新经营理念,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区、现代农业园区、新农村建设以及“6+3”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担公司、宜宾市商业银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联席会商机制。各区县参照市上建立健全联席会商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沟通协作,在职责职能范围内扎实开展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以及银行、农业担保等金融单位的协调配合,分析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贷”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统计。区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月监测统计制度,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宜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反馈推进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
 
 
   宜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